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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富阳学院高等教育                                              发布时间: 2012-03-06 09:07:04                                                浏览次数:827                           [关闭此页] [打印本页]

        为加强和完善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科研管理,激励我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规范科研工作的程序,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促进我院各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育科研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结合本院教育科研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研课题管理

        (一)科研课题类型

        1.浙江电大富阳学院院级课题(以下简称“院级课题”)。本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申报“院级课题”。每年申报一次,凡未完成上一次课题者,不能参加下一次课题的申报。

        2.富阳市级课题。每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按照相关部门下达的文件执行,届时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布。

        3.杭州市级课题。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校级课题(以下简称“杭电大课题”)、杭州市教研室课题、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每12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执行,届时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布。

        4.浙江省级课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级课题(以下简称“省电大课题”)、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课题(以下简称“省远教学会课题”)、浙江省师干训培训中心课题、浙江省教育厅课题、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每两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执行,届时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布。

        5.国家级课题。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课题,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执行,届时将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布。

        (二)申报课题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观点鲜明、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

        2.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学科建设有促进作用,或有技术发明与创造价值,或对我院各类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4.研究人员落实、稳定,知识结构和人员结构合理,具备取得较高质量成果的科研力量与水平。

        (三)申报课题的程序

        1.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行申报或学校推荐。

        2.申报富阳市级以上的课题,原则上从富阳学院院级课题择优推荐。对于虽未列入院级课题,但选题和研究方案特别好的,经学校同意后也可以推荐上报。

        (四)评审立项

        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送上报,保证重点。在报送课题有数量限制的情况下,科研督导中心将召集有关专家对我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申报的课题进行初评,择优向上级推荐报送。未获报送的课题,将作为院级课题开展为期一年的研究,等时机成熟,再行上报。

        (五)立项课题的管理

        1.过程管理。科研督导中心科研指导员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包括研究指导、检查、分析,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中期汇报(书面形式);科研督导中心对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度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科研督导简报》及时公布。

        2.结题管理。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提供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等完整的资料。“院级课题”完成后,经过审核认可,将以论文集的形式结题;富阳市级以上的课题,经学校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督导中心集中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

        3.成果奖励。各级课题一旦结题就享受相应奖励,参评获奖后,学校将按照获奖等级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修正案)》附件5“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课题经费的管理

        凡立项课题学院将给予必要的课题研究经费资助。

        1.科研经费资助分类

        (1)富阳市级以上课题。凡获上级主管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经费的立项课题,学校将按其价值及重要程度,按上拨经费的50%-100%为课题研究提供配套研究经费。其它没有科研经费的研究课题,其课题申报费、评审费由学院报销。

        (2)富阳学院院级课题。学校将依据课题的价值及重要程度,为院级课题提供50100元的资助经费,以供解决部分资料、复印费用等。

        2.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所有科研经费,均由分管院长、科研督导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按照财务政策进行管理。依照已到位的经费和开支计划由科研督导中心、分管财务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课题负责人到财务结算中心报销、支取所属经费,超支不补。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费用;项目研究、开发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为此发生的费用;资料、印刷费;国内调研差旅费;小型会议费;咨询费;成果鉴定费用等。

    凡在本校打印、复印等费用的结算统一按学院内部结帐方式结算,并计入相关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栏目。

        二、论文管理

        科研学术论文是教育教学、科研的成果,对它的管理是科研管理的职能之一。按照论文相应级别,主要分为《富阳学院学报》论文、公开发表、获奖、交流论文等。

        (一)《富阳学院学报》论文管理

        《富阳学院学报》是以本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体的教科研成果展示的学术刊物。凡属政治思想、教学策略、教师培训、开放教育、文学评论、学科论坛及教育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创新理念、先进方法的论文都可以刊登。《富阳学院学报》每年出刊两期,时间为6月和12月。

        (二)公开发表、交流论文管理

        本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县(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公开交流的相关论文应及时将论文复印件送交科研督导中心存档。每学期末,学校将按照《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修正案)》附件5“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教育教学获奖论文管理

        参加富阳市级以上优秀论文评奖,评奖程序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论文评奖的文件,科研督导中心及时公布申报时间。

        2.参加评奖的论文作者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及时送交科研督导中心。

        3.科研督导中心将收集的论文资料初步审核并经学院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4.公布论文评审结果并登记在册,每学期末,学校将按照《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修正案)》附件5“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学术活动

        学院学术活动包括:会议、讲座、培训、学习资料等。

        1.科研会议。每学期召集12次科研会议,总结上学期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本学期科研工作任务,同时交流有关科研信息、经验等。

        2.科研讲座。每学期举办12次科研讲座,邀请专家、教授传授科研理论、方法及经验,以提高我院教职工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

        3.科研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旨在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的专项培训活动以及相关专业的业务培训等。

        4.学习资料。为提高学院教职工的教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学校每年为教职工征订一定量的专业刊物,为教职工提供几本有价值的书籍,供广大教职工学习;科研督导中心定期编发校本学习资料以供相关教师学习、参考。

        四、学术成果及培训业绩管理

        1.科研成果存档。科研督导中心及时对立项课题及结题后的相关资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进行归档保管。

        2.讲座、培训及科研会议资料存档。科研督导中心对参加讲座、科研会议的教师签名册、培训统计资料进行存档保管;对科研考评业绩进行存档保管。

        3.科研考核。科研督导中心对我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给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学院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细则》从200611起试行,解释权在院长室。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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